关于申报园区2022年度教育科研课题奖励基金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推进“科研兴教,科研兴校”战略,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以科研为先导,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,不断探索教育规律。根据苏园教〔2014〕24号文件精神,特组织园区科研课题奖励基金的申报工作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
园区各公办学校、幼儿园,教师发展中心和教育局各科室中从事教育教学、管理的教师、工作人员。
二、课题奖励基金申报范围
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的全国、省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,省教学研究课题(以结题证书为准)。
三、课题研究奖励基金材料
1.课题奖励基金申报表(见附件1);
2.结题证书复印件(单位盖章验证)。
四、课题研究奖励基金审核发放
1.各课题组报校教科室审核,学校盖章后送区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。纸质材料交至园区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,截止时间9月16日。汇总表(见附件2)发邮箱276871112@qq.com
2.课题奖励基金在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报区教育局。区教育局审批后,拨付给课题主持人,由主持人根据课题组成员在研究中的作用、贡献发放。
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
2022年9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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